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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 國家語委關于加強高等學校服務國家通用語言文字高質量推廣普及的若幹意見

作者: 來源:  日期:2022-11-30 11:09:31 人氣: 标簽:

教語用〔2022〕2号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産建設兵團教育局,部屬各高等學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學校:

  學校是語言文字工作的基礎陣地,高等學校在其中發揮着重要作用。長期以來特别是黨的十八大以來,高等學校語言文字工作取得了長足進展,但也存在着從更高站位推廣普及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發揮作用不夠充分,大學生語言文字應用能力不足,語言文字科學研究不能完全适應社會語言生活新發展,學校語言文字工作體制機制不夠健全等問題。為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加強新時代語言文字工作的意見》,進一步加強高等學校語言文字工作,充分發揮高等學校在服務國家通用語言文字高質量推廣普及中的作用,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教育的重要論述和關于語言文化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服務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堅持服務國家發展大局和人民群衆需求、堅持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堅持特色示範引領、堅持數字化賦能和創新驅動,聚焦高質量推廣普及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将語言文字工作與高校人才培養、科學研究、社會服務、文化傳承創新和國際交流合作等有機融合,更好服務教育和語言文字事業高質量發展,為教育強國和文化強國建設貢獻力量。

  二、全面加強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教育教學

  (一)提高大學生語言文字應用能力。學生應具有“一種能力兩種意識”(即語言文字應用能力和自覺規範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意識、自覺傳承弘揚中華優秀語言文化的意識),高校要将其納入學校人才培養方案,明确語言文字應用能力及标準并納入畢業要求。強化學生口語表達、書面寫作、漢字書寫、經典詩文和書法賞析能力培養,促進語言文字規範使用。支持高校開設大學語文、應用文寫作、口語表達、經典誦讀等語言文化相關課程。加強語言政策和語言國情教育。強化語言文明教育,引導學生養成良好語言習慣,自覺抵制庸俗暴戾語言。加大普通話培訓測試力度,為畢業生就業從事相關職業達到國家規定的普通話水平提供支持。

  (二)提升教師語言文字教育教學能力。教師應熟悉黨和國家語言文字方針政策及相關法律法規,熟練掌握相關語言文字規範标準,自覺落實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作為教育教學基本用語用字的法定要求,具有堅定的文化自信,将推廣普及國家通用語言文字與傳承弘揚中華優秀語言文化有機融入課程思政。落實國家關于高校教師任職資格的普通話等級要求,鼓勵具有副教授以上職稱或博士學位的教師參加普通話水平測試并達到二級乙等及以上水平。鼓勵教師積極參與語言文化類國家統編及相關規劃教材、一流課程與教學成果的申報與建設。将參與推廣普及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作為教師社會服務考核的重要内容。分層分類開展培訓,提升教師隊伍語言文化素養。

  (三)加強學校語言文字規範化和校園文化環境建設。将語言文字規範化要求納入課堂教學質量監控、教材審查和學位論文抽檢範圍。除國家另有規定外,學位論文應當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撰寫。加快推進學校語言文字工作達标建設,2025年前須完成達标建設任務。充分發揮環境育人功能,加強校園語言文化環境建設,突出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主體地位,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将語言文字規範化建設納入文明校園創建内容。建設書香校園,打造校園語言文字品牌活動,實現“一校一品牌”。加強語言文化類學生社團建設。

  三、主動融入推普助力鄉村振興和文化強國建設

  (四)服務全面推進鄉村振興。鼓勵高校積極參與實施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普及提升工程和推普助力鄉村振興計劃,助力紮實推動鄉村産業、人才、文化、生态、組織振興。因校制宜、整合資源,面向農村和民族地區教師、青壯年勞動力、基層幹部等重點領域人群和社會大衆,開展國家通用語言文字能力提升、“普通話+職業技能”等培訓。積極參與經典潤鄉土計劃,服務區域經濟發展和鄉土文化傳承,發揮學科專業優勢,發掘整理地方特色語言文化資源,探索語言技術、語言生态、語言經濟助力鄉村産業發展、鄉村文化振興和建設宜居宜業和美鄉村的特色模式。

  (五)傳承弘揚中華優秀語言文化。加強中華優秀語言文化的研究闡釋、教育傳承及創新傳播,推動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傳承經典詩文、書法、篆刻、曲藝等優秀語言文化,創建語言文化推廣項目品牌。加強線上線下、開放共享的語言文化類優質課程與名師講座建設。深入實施中華經典誦讀工程,積極參與誦寫講師資隊伍、經典誦讀課程和教材體系建設,積極開展節慶日誦讀活動。實施中華思想文化術語傳播工程,積極參與思想術語的整理、譯寫、研究及傳承教育。積極參與和支持古文字與中華文明傳承發展工程建設,加強古文字研究相關人才培養和學科建設,舉辦古文字知識宣傳教育活動。

  (六)增進與港澳台語言文化交流。支持開展粵港澳大灣區語言服務和科學研究,為港澳地區開展普通話教育、普通話水平測試、經典文化傳播等提供支持服務。鼓勵與港澳地區高校建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教育合作機制。加強與港澳台地區在中華優秀傳統文化、中文信息技術、語言文字科學研究和人才培養等方面的交流合作。

  (七)深化語言文化國際交流合作。立足學校特色和區位優勢,加強與國外高校、研究機構、國際組織的語言文字交流合作。鼓勵有條件的高校參與建立海外普通話培訓測試機構。提倡學術成果中文首發,提倡以學校為主舉辦的國際學術交流活動和國際學術會議将中文作為主要語言。鼓勵參與語言文字國際标準化工作,支持有關專家在國際組織機構擔任職務、發揮作用。

  四、積極探索推普服務社會應用和人民群衆需求新手段

  (八)增加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服務社會供給。建好建強現有高校普通話水平測試站點,新建一批測試站點,主動面向社會人員開展普通話水平測試。加強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宣傳推廣和語言志願服務、應急語言服務、特殊人群語言服務等。探索與中小學、幼兒園、地方政府、社區街道等建立長效合作機制,積極開展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教育教學質量提升結對幫扶、社會應用監測等活動。充分利用新媒體平台,加強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知識普及和政策宣傳,滿足社會大衆提高生活品質的語言文化新需求。

  (九)推動語言文字科學研究聚焦社會應用。加強有組織科研,推動語言文字與人工智能、大數據、雲計算等相關學科的深度融合,在語言文字信息技術關鍵領域有所突破。落實國家語委“十四五”科研規劃,提升語言文字科研創新力、服務力和影響力。打造一批語言文字類一流學科與科研成果。以國家語言文字推廣基地、國家語委研究基地為引領,建設一批語言文字應用研究高地、決策咨詢智庫。引導高校圍繞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普及質量提升、推普與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關系、網絡空間語言新現象、社會領域應用新需求、面向區域協調發展的語言服務等重大問題開展研究,重點從法理、學理、事理角度做好推廣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政策的研究闡釋。推動語言文字科研成果向教育教學、決策咨詢、社會應用等方面轉化。

  (十)探索數字化賦能推普新舉措。創新數字化智能化推普新模式,提升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學習使用效能。鼓勵高校語言文字科研成果與教育數字産業之間的轉化、融合、賦能。積極建設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數字化資源、教學和科研平台。支持全球中文學習平台和國家語言資源服務平台建設。鼓勵建設特色鮮明的語言資源庫、語言博物館,逐步實現與中國語言文字數字(網絡)博物館、地方文化館和科技館等的互聯互通。

  五、創新高校語言文字工作體制機制

  (十一)強化組織領導。學校黨委、行政要加強對語言文字工作的領導,将語言文字工作納入學校黨委會或校長辦公會議事日程。建立健全“黨委領導、行政主導、語委統籌、部門(院系)協同、全員參與”的管理體制。成立由校領導任主任、行政管理部門牽頭、有關職能部門和部門(院系)負責人以及專家任委員的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将語言文字工作經費納入學校年度預算,給予人員、設施條件等保障。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統籌協調,在政策、經費、項目等方面給予支持。

  (十二)推進隊伍建設。加強語言文字工作專兼職幹部、普通話水平測試員隊伍建設,定期開展培(輪)訓。整合不同專業的人才資源,建立一支能力突出、經驗豐富的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推廣團隊。建立由教學、科研、管理人員組成的語言文字專家庫。鼓勵舉辦高校語言文字工作論壇、國家語言文字推廣基地聯盟會議等,促進經驗交流和人才培養。

  (十三)加強制度保障。逐步建立高校語言文字工作報告制度,按照學校隸屬關系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報送年度報告(部省合建高校同時報教育部及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相關内容作為學校人才培養質量報告組成部分。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将高校語言文字工作納入教育督導,強化結果應用。健全考核評價機制和激勵機制,依法依規表彰為語言文字事業發展作出突出貢獻的組織和個人。

教育部 國家語委

2022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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